持有时间不足12个月的新三板公司分红款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A公司持B公司3%股份新三板股票交易手续费,两个月后B公司在三板挂牌,五个月后B公司分红,A公司收到的分红款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解答:
原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至北交所上市,身份从挂牌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转为上市公司(上市公众公司),交易性质从股权交易转为股票交易新三板股票交易手续费。
创新层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身份从挂牌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转为上市公司(上市公众公司),交易性质从股权交易转为股票交易新三板股票交易手续费。
新三板叫挂牌公司,不叫上市公司新三板股票交易手续费。
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的公司,才能叫上市公司新三板股票交易手续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新三板股票交易手续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新三板股票交易手续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综上所述,A公司持有B公司股份虽然不足12个月,但是由于B公司不属于“上市流通”的上市公司,因此A公司收到B公司的分红为免税收入新三板股票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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