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Connor 币安Binance交易所 2022-12-01 128 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币通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11月14日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币通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年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币通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分红的议案》,公司拟向2022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为239,918,10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1,666,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离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合计回购注销股份275,588股,因此,本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237,976,51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拟分配利润总额为35,696,476.8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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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币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1年第三季度分红的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本次差异化分红对每股除权(息)参考价格的影响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37,976,512×0.15÷239,918,100≈0.1488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每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0.1488)÷(1+0)=前收盘价-0.1488元/股币通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币通。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卫东、曲江亭、林亮所持股份,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以上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币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B883756926 所持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币通,根据《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币通。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币通,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

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35 元币通。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

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35 元币通。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币通,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

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5 元币通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币通,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阳路98号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7783232-8726

特此公告币通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2-075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币通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6,5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73%币通。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后,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6,7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6.91%,占公司总股份的19.4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播控股”)通知币通,其已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展期业务,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币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币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币通,日播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币通

二、风险应对措施

日播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质押展期目的为偿还债务、自身生产经营等币通。日播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公司股份波动到预警线时,日播控股将采取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币通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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