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 亚 通 公告编号:2022-149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和平币价格。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平币价格。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和平币价格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平币价格。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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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和平币价格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珍贵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和平币价格。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珍贵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和平币价格。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4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和平币价格。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平币价格。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平币价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和平币价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平币价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友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1,5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柳州友成的自然人股东蓝晓雯为柳州友成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和平币价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和平币价格,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与客户江苏
海伦石化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和平币价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和平币价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州云启怡亚通向其大股东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公司为广州云启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所持表决权比例(49%)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岳阳市交投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和平币价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岳阳交投怡亚通向其大股东岳阳市交投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公司为岳阳交投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岳阳市交投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所持表决权比例(49%)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
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融
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该事项由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51%)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万元),公司作为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49%)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该事项由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51%)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万元),公司作为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49%)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和平币价格。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平币价格。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平币价格,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平币价格,在公司原经营范围的“一般经营项目”中增加“金属材
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项和平币价格,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有色金属制品的购销;润滑油的购销;会议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销售;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和平币价格。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有色金属制品的购销;润滑油的购销;会议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销售;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安装及售后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和平币价格。(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和平币价格。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平币价格。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平币价格。
特此公告和平币价格。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5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和平币价格。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平币价格,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平币价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和平币价格。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平币价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友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1,5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柳州友成的自然人股东蓝晓雯为柳州友成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和平币价格。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与客户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和平币价格。
(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和平币价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州云启怡亚通向其大股东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公司为广州云启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所持表决权比例(49%)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岳阳市交投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和平币价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岳阳交投怡亚通向其大股东岳阳市交投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公司为岳阳交投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岳阳市交投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所持表决权比例(49%)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该事项由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51%)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万元),公司作为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49%)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该事项由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51%)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万元),公司作为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49%)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和平币价格。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和平币价格。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相关财务数据和平币价格。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和平币价格。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稳健发展和平币价格。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617,729.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62,476.01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04,286.8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68.7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和平币价格。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3,875.6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068.62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8,967.2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17.37%和平币价格。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和平币价格。
五、独立董事、保荐人对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和平币价格。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但属于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关联方和平币价格。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完备;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成都蓉欧怡亚通的控股股东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广州云启怡亚通、岳阳交投怡亚通系公司为其向大股东借款提供担保,因此不涉及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同等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和平币价格。
特此公告和平币价格。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5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和平币价格。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和平币价格。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平币价格,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和平币价格。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平币价格。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和平币价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州云启怡亚通向其大股东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公司为广州云启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所持表决权比例(49%)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岳阳市交投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和平币价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岳阳交投怡亚通向其大股东岳阳市交投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公司为岳阳交投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岳阳市交投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所持表决权比例(49%)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该事项由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51%)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万元),公司作为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49%)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五、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和平币价格。该事项由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51%)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万元),公司作为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成都蓉欧怡亚通的股权比例(49%)承担担保责任(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平币价格。
六、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平币价格,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
资金将会出现闲置和平币价格。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和平币价格。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和平币价格。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平币价格。
特此公告和平币价格。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5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1)担保的审议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和平币价格。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和平币价格,公司分别就下属十五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直属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直属支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
2、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3、濮阳汇诚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4、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5、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6、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7、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8、浙江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9、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
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杭州联
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和平币价格。
10、杭州汉倍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1、浙江京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12、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5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50万元。
13、昆明悦鑫商贸有限公司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山支行签订《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授信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山支行签订《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4、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300万元。
15、辽宁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16、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和平币价格。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500万元。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平币价格。根据2022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1,822万元的担保,相关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均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1,22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602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平币价格。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和平币价格,公司分别就下属三家参股公司融资事宜与相关机构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新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450万元和平币价格。
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250万元和平币价格。
3、公司与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为参股公司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的融资行为向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万元和平币价格。
4、公司与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为参股公司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融资行为向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万元和平币价格。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617,729.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62,476.01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04,286.8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68.7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和平币价格。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3,875.6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068.62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8,967.2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17.37%和平币价格。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和平币价格。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和平币价格。
特此公告和平币价格。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5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平币价格。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和平币价格。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和平币价格。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和平币价格,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和平币价格。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和平币价格。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和平币价格。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和平币价格。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和平币价格。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和平币价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1-8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和平币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和平币价格。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平币价格。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和平币价格。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和平币价格。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和平币价格。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和平币价格。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和平币价格。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11月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和平币价格。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和平币价格。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张磊、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和平币价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和平币价格。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和平币价格。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和平币价格。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和平币价格。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和平币价格。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和平币价格。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和平币价格。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和平币价格。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和平币价格。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和平币价格。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和平币价格。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和平币价格,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和平币价格。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5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号)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74,311,272股,发行价格为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24,519,865.6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和平币价格。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12日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489号”《验资报告》和平币价格。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平币价格。
截至2022年9月30日和平币价格,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期限从 2021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止和平币价格。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7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 12 个月和平币价格。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已披露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21年11月11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止和平币价格。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1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和平币价格。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已披露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和平币价格。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3,832.5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LPR贷款利率3.6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和平币价格。同时,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和平币价格,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和平币价格,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以外的投资事项和平币价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平币价格,公司存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和平币价格。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平币价格。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和平币价格。
七、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和平币价格。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和平币价格。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和平币价格。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和平币价格。
特此公告和平币价格。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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