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收购股票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大盘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收购股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查证得知,除公司于2023年3月 18日公告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事项外,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收购股票

● 风险提示: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收购股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大盘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收购股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收购股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收购股票

2、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问询,除于2023年3月 18日公告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事项外,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也未收悉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存在上述事项的通知收购股票

3、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需要再澄清说明的事项,也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收购股票

4、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收购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收购股票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收购股票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收购股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收购股票

特此公告收购股票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回函

本版导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