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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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上接B30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微粒贷股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微粒贷股票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微粒贷股票。公司与上述银行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微粒贷股票

三、备查文件

1.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微粒贷股票

特此公告微粒贷股票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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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微粒贷股票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已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微粒贷股票。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结合公司目前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调整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非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其中购买非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且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金融风险评级为R2级及以下。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微粒贷股票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品种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是指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微粒贷股票。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非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其中购买非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且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金融风险评级为R2级及以下微粒贷股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微粒贷股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微粒贷股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微粒贷股票

(七)相关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微粒贷股票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微粒贷股票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微粒贷股票,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具体实施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时微粒贷股票,应当严格遵守《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管理与运行的相关举措,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微粒贷股票,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微粒贷股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微粒贷股票

四、相关审议、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微粒贷股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微粒贷股票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微粒贷股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非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其中购买非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且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金融风险评级为R2级及以下,并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微粒贷股票,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微粒贷股票,监事会、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上述委托理财投资事项系在在保证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微粒贷股票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青鸟消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微粒贷股票

五、备查文件

1.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微粒贷股票

特此公告微粒贷股票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2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微粒贷股票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已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微粒贷股票。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当前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74,422,182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24.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6,876,589.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2,001,720.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4,874,869.54元微粒贷股票。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3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微粒贷股票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微粒贷股票

(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产品微粒贷股票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微粒贷股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微粒贷股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微粒贷股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微粒贷股票

(七)相关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微粒贷股票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微粒贷股票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微粒贷股票,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时,需得到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微粒贷股票。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微粒贷股票,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微粒贷股票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微粒贷股票

六、相关审议、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微粒贷股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微粒贷股票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微粒贷股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微粒贷股票。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青鸟消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微粒贷股票

七、备查文件

1.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微粒贷股票

特此公告微粒贷股票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2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微粒贷股票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9,381份微粒贷股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微粒贷股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微粒贷股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微粒贷股票。2020年5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微粒贷股票。公司实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微粒贷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最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68.500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621.000万股微粒贷股票

(七)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微粒贷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微粒贷股票

(九)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微粒贷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1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微粒贷股票

(十一)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微粒贷股票

(十二)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6,063股,回购价格调整为8.49元/股加上董事会实施回购注销之日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微粒贷股票。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此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月14日完成。

(十三)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5,550份;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9,721股,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此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7月29日完成微粒贷股票

(十四)2022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微粒贷股票

(十五)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微粒贷股票

(十六)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0,513份微粒贷股票

(十七)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9,381份微粒贷股票

二、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9,381份微粒贷股票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微粒贷股票。公司管理团队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微粒贷股票。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微粒贷股票。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9,381份。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合法、有效微粒贷股票

七、备查文件

1.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微粒贷股票

特此公告微粒贷股票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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