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科研基地项目向银行 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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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银行融资

基于上海科研基地暨“垒知上海科创园”项目建设需要银行融资,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垒知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垒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垒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联合申请最高不超过6.5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上海科研基地暨“垒知上海科创园”项目的建设,由“垒知上海科创园”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垒知集团承担不可撤销之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融资

公司拟同意上述授信申请并由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及/或以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等)提供抵押担保等各银行所认可的方式银行融资。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商业银行洽谈、签订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银行融资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垒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融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金石路1688号6-228室银行融资

3、法定代表人:叶斌银行融资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实收资本:9,778.60万元银行融资

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销售、开发;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从事节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商务信息咨询银行融资

6、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其9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垒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股权银行融资

7、与本公司关系:上海垒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行融资,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为:

上述对外担保余额为140,690.92万元,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341,257.08万元的41.23%银行融资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银行融资

四、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垒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联合申请最高不超过6.5亿元的综合授信,由“垒知上海科创园”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垒知集团承担不可撤销之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融资

特此公告银行融资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5

债券代码:127062 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银行融资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月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银行融资。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银行融资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银行融资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银行融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4日(周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4日银行融资。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银行融资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银行融资,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银行融资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银行融资。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银行融资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银行融资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逐项审议以下事项:

(1)根据《公司法》规定,上述提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银行融资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银行融资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银行融资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3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银行融资

2、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1楼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银行融资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银行融资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银行融资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银行融资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银行融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银行融资

六、其银行融资他事项

(一)基于后疫情防控需要银行融资,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口罩;

2、接受体温检测;

3、出示“健康码”;

4、出示由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银行融资

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银行融资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银行融资

(三)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银行融资

(四)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樱红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传真:0592-2273752 邮政编码:36100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银行融资

特此公告银行融资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 362398

2、投票简称: 垒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银行融资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银行融资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银行融资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银行融资。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银行融资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银行融资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银行融资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银行融资。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银行融资

附件二: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东,本人持有公司 股票(均有表决权)银行融资。兹因 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该次会议”),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出席该次会议,并授权受托人按照下列意思行使表决权:

一、对该次会议的议事规则均表示同意银行融资

二、对该次会议的计票人选、监票人选均表示同意银行融资

三、提案明细及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银行融资。)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4

债券代码:127062 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银行融资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银行融资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潘海涛、吴双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1,800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银行融资。现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述及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述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银行融资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银行融资。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银行融资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银行融资

3、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限售银行融资。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日起满15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除限售。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二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三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完成日起满15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次解除限售银行融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第二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享有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银行融资。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银行融资

(2)限售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除限售日银行融资。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为解除限售期。在解除限售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按期申请解除限售的部分不再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除限售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则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在解除限售期满,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银行融资,且不低于2019年完成数,2021年一2023年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详见下表:

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银行融资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银行融资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垒知集团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银行融资。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A(杰出)、B(优秀)、C(良好)、D(合格)、和E(不合格)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银行融资,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分数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银行融资

被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因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银行融资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银行融资。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银行融资。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年1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银行融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林燕妮、林秀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银行融资

5、2022年1月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林燕妮、林秀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0,000股限制性股票银行融资

6、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宋秀华、邱聪、张宝兰、潘皓、李乐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1,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其他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69,2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银行融资

7、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宋秀华、邱聪、张宝兰、潘皓、李乐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1,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其他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69,200股限制性股票银行融资

8、2022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吴祖达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9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银行融资

9、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吴祖达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900股限制性股票银行融资

10、2022年12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潘海涛、吴双惠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1,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银行融资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银行融资。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潘海涛、吴双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故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回购数量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潘海涛、吴双惠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800股,占总股本比例的0.017%银行融资

3、回购价格

2021年5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720,490,4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80元(含税);2022年6月8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720,230,4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80元(含税)银行融资。以上分红部分由公司代管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按解除限售比例对应发放,故本次回购价格分红部分不做调整。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对潘海涛、吴双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5.81元/股银行融资

4、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银行融资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上述121,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1,800股,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16,597,571股,故公司总股本将由716,597,571股减少为716,475,771股银行融资。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债转股期,总股本将持续发生变化,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银行融资。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潘海涛、吴双惠已离职,因此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1,800股限制性股票银行融资。以上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潘海涛、吴双惠已离职,因此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1,800股限制性股票银行融资。以上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回购并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回购并注销的原因、依据、数量和价格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银行融资。本次回购并注销事项尚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关注销登记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银行融资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2

债券代码:127062 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银行融资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下午3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民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4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银行融资。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银行融资,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银行融资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潘海涛、吴双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根据《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1,800股限制性股票银行融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银行融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银行融资

特此公告银行融资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27062 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银行融资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上午9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4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银行融资。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银行融资,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研基地项目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银行融资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垒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联合申请最高不超过6.5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上海科研基地暨“垒知上海科创园”项目的建设,由“垒知上海科创园”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垒知集团承担不可撤销之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融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银行融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上海科研基地项目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银行融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银行融资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潘海涛、吴双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根据《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1,800股限制性股票银行融资

董事麻秀星女士、李晓斌先生、林祥毅先生、刘静颖女士、戴兴华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银行融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银行融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银行融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银行融资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月4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十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银行融资,将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上海科研基地项目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银行融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银行融资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银行融资

特此公告银行融资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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