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股份过户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收购股票

一、情况概述

因执行经法院裁定批准的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及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全部转入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实业”),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或“收购人”)作为重整投资人将持有国安实业30.64%-32.25%股权,为国安实业的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控制公司收购股票。该事项构成中信集团对公司的间接收购,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披露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收购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19日、2022年4月21日、2022年6月3日、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11日、2022年9月10日、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29日、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11日、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号)、《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被申请实质合并重整暨重整进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号)、《关于法院裁定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号)、《关于控股股东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号)、《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6号)、《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号)、《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号)、《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号)、《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号)、《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再次表决结果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05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编号:临2023-006号)、《关于股东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号)、《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13号)、《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及《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收购股票

二、股份过户进展情况

2023年3月21日收购股票,公司收到收购人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重整计划,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法院批准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1月18日一2024年1月18日收购股票。国安集团持有的三家上市公司股票需在执行期限内划转至国安实业。目前,国安集团、国安实业正在准备上市公司股票划转所需材料及手续。国安集团将按照重整计划积极推进股票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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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提示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相关各方后续将按照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若重整计划执行顺利完成,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收购股票

2、公司与国安集团、国安投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的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收购股票。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7,45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5%;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3%收购股票。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4、重整计划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收购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收购股票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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