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Connor 币安Binance交易所 2022-12-28 108 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乐沃币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乐沃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乐沃币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乐沃币。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就该项规定,公司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乐沃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乐沃币。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目前涉及该项变更的主要业务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乐沃币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乐沃币

特此公告乐沃币

展开全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申请供应商信用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乐沃币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乐豪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 担保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600万欧元乐沃币。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0万欧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乐沃币

● 无逾期对外担保乐沃币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乐豪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乐豪”)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普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乐沃币。因采购业务需要,上海乐豪与境外供应商GIDAC公司(以下简称“GIDAC”)达成协议,由GIDAC公司向上海乐豪提供可循环使用的信用额度,即:最高限额为600万欧元的信用额度;并由爱普股份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乐沃币。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乐豪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56308528XY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珍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601室

营业期限:2010年10月13日至2040年10月12日

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乐沃币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含香精香料)、机械设备、包装材料、食用农产品的销售,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乐沃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赔偿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乐豪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供应商:GIDAC

担保额度:最高限额为600万欧元

保证方式:保证责任担保

保证责任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乐沃币

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契约方:

担保人和赔偿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GIDAC

客户:上海乐豪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2、担保与赔偿

2.1 鉴于供应商在其绝对酌情权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或继续提供信用、融通或信用期限,担保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供应商承诺并保证,当客户到期未支付任何担保债务时,担保人将按要求支付担保债务,而不作任何抵消或扣减,最高限额为600万欧元(以下简称“担保金额”)乐沃币

2.2 担保人作为主要债务人,并作为其在第2.1条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之外的独立义务和责任,同意在供应商提出要求时,对供应商因任何担保债务因任何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法执行或无法收回,或客户未能履行或解除其在担保债务方面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而遭受或发生的所有及任何损失、费用、索赔、责任、损害、要求和开支进行全额赔偿和保护乐沃币

3、期限和终止

本担保函自生效日期(“有效期”)起一(1)年内有效乐沃币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乐沃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担保总额占本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1.70%乐沃币。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乐沃币

特此公告乐沃币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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