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币通。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币通。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扩展融资品种,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在注册发行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上述超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一)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币通。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含)270天;
3、资金用途:拟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币通,包括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本金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币通。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币通。
(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币通。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含)5年;
3、资金用途:拟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币通,包括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本金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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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币通。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币通。
二、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工作币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各自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币通。
(二)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实际需要,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币通。
(三)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币通。
(四)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币通。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币通。
(六)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币通。
三、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币通。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币通。
特此公告币通。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26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币通。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币通。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6日
至2022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币通。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币通。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币通。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币通。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币通。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币通。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币通。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币通。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币通。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币通。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币通。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币通。
(四) 其币通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币通,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币通。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币通。
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币通。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12月15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币通。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6日12:00-13:00,13: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币通。
六、 其币通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888号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13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币通。
特此公告币通。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币通。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币通。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27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币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币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币通,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币通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扩展融资品种,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币通。在注册发行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上述超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号公告币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币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币通。
2、审议通过币通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币通。于2022年12月12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号公告币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币通。
特此公告币通。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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